学院各部门:
2021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选题要求
课题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湖南考察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着眼 “十四五”湖南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立足科教强省建设,推进我省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课题成果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省级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教育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课题研究要有明确的对象和具体的问题指向;课题论证与设计要科学、规范,能够准确界定课题的核心概念;能够准确综述所研究问题的历史与现状;研究内容与目标相匹配并具体化,研究重点突出、思路清晰、方法恰当、计划可行;鼓励跨部门合作研究,共享资源,形成协同创新研究合力。
课题申请人应根据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列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拟题申报,不在课题申报指南领域和方向的课题,不予立项。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项目,须在《申评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不可一题多报,一经发现予以取消并限制申报。
二、申报要求
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具有一定学术积累。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社科基金思想政治研究项目负责人,在2021年度(以申报时间为准)已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及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有省社科基金项目或者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终止的负责人三年内、被撤销的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
课题分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我院限额申报数为2项。重点课题上级资助额度为4万元,一般课题上级资助额度为2万元。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课题结题按照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相关文件规定和《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专项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申报人需下载和阅读附件中的内容,并于2021年3月26日前将《评审书》(即申报书)和活页的电子版分别上传至我院科研管理平台(进入路径1:学院官网-科学研究-科研成果登记,进入路径2:点击链接http://47.106.125.51:8080/login.jsp 。平台账号为职工号,初始密码为888888),同时于2021年3月26日前将一式一份的纸质申报书交至科研处黄达颖老师,逾期不予受理。
上传学院科研管理平台的《评审书》(即申报书)需命名为“课题名称+姓名+2021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申报书”,活页需命名为“课题名称+姓名+2021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活页”。平台将于2021年3月26日23:59关闭,申报材料未上传我院科研管理平台的、未按要求命名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以及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