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2026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关键要素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产教融合、职普融通,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核心,聚焦内涵建设与办学质量提升,紧密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湖南省“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加快推进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试点任务落地见效。在优化专业结构、服务产业发展、推进教学关键要素改革、加强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强化学生创业就业能力与职业技能培训实效、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促进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规范与创新继续教育发展模式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具有全局性、实践性、引领性的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为助推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项目类型
2026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设中高职教育项目(含重点项目)、高职英语专项项目和就业创业专项项目。重点项目围绕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服务全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确定选题;中高职教育项目由项目主持人结合教育教学改革需要自主选题;社区教育一般项目聚焦终身教育改革领域确定选题;高职英语专项项目研究聚焦英语教育教学改革领域,申报与管理、经费标准参照一般项目实施,经费由高等教育出版社资助;就业创业专项项目聚焦就业创业教育教学改革领域确定选题。
三、申报对象
(一)项目主要面向我省职业院校和教研机构。
(二)项目申报主持人以一线骨干教师和教研人员为主,须具备较强的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能力,以及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主持或参与过有关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年龄在58周岁以下(1968年12月31日后出生)。各市州、高等职业学校申报的项目,校级领导主持的项目不得超过总数的30%。
(三)项目主持人本年度限报1个研究项目,主要研究人员参与的研究项目不得超过2项,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项目主持人)。
(四)2023年、2024年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主持人或参与的项目达到3项的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不合格的主持人,本轮不能申报。
四、申报数量
2026年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择优立项。计划立项总数775项左右,其中重点项目约15项、中高职一般项目约675项(高职480项、中职195项)、高职英语专项约30项、就业创业专项约30项。各单位须严格按分配名额组织申报,具体如下:
(一)重点项目。申报面向各高等职业学校、省级教研机构,各单位申报不超过1项,不占用一般项目申报名额。
(二)中高职教育一般项目。我院共6个名额,对获2024年、2025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金奖的指导教师(团队)各奖励1个一般项目申报名额。
(三)高职英语专项项目。各高职学校申报不超过1项(不占学校一般项目申报名额)。
(四)就业创业专项项目。各高职学校申报不超过1项(不占学校一般项目申报名额)。根据我省关于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有关支持措施(湘教发〔2023〕33号、湘教发〔2025〕3号),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5 )、首届“金种子杯”大学生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第一指导老师奖励立项1个一般项目。
五、申报程序
(一)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26年10月29日10:00前将申请书和活页上传至我院科研管理平台(登录AIC系统后进科研系统)。上传平台的申请书需命名为“项目名称+姓名+申请书”,上传平台的活页需命名为“项目名称+姓名+活页”。申报材料未上传我院科研管理平台的、未按要求命名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以及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二)待学院评审公示结束后通过的项目主持人需要进入通过“ 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过程管理平台”(http://116.162.79.42:8888/,以下简称“平台”)进行网上系统的填报,请联系科研处何姣老师申请账号。填写完成并推荐后请从“平台”下载带有水印的《申报表》,并于11月9日下午4:00前提交一式一份至科研处403室。
(三)请于11月9日下午4:00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何姣老师AIC邮件。
六、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校(单位)可根据实际自行确定一般项目选题。鼓励不同单位合作申报研究具有共性的选题,鼓励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共同开展项目研究。已立项和获得过支持的其他省级科研项目、自科基金项目、社科基金项目、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立项。
(二)各单位要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研究和充分论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科学确定项目建设思路、目标、内容及具体建设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实施。
(三)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项目主持人应确保不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四)严禁重复申报,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课题和项目(不仅限于科研处归口的科研项目和课题)有较大关联的,内容基本相同和相似的不得申报,视为重复申报,重复申报一经发现予以取消,申报人将被限制申报科研处的科研项目和科研课题。
附件:1.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表
2.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活页
3.2026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