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调动和发挥全省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支持和鼓励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服务大局、聚焦主题、潜心研究、出好成果,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根据《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2027年度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以下简称“省社科评审委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分类
(一)基础理论研究。立足学术发展前沿,突出原创性、开拓性和学术思想价值,服务我省优长学科、特色学科、新兴学科建设以及社会科学普及等。
(二)应用对策研究。紧扣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突出战略前瞻性和现实针对性,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助力新型智库建设。
以上两类课题根据研究价值、难易程度和创新性,分为重大、重点和一般课题。重大、重点课题原则上要求围绕《2027年度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重点研究方向》(见附件)申报;一般课题分为立项资助和一般自筹,重大、重点及一般立项资助课题资助经费分别为:8万元、4万元和2万元。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和我省社科研究课题管理有关规定。
2.申报人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重大重点课题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县处级正职以上(含)职务。
3.申报人的人事(劳动)关系须在本省,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4.申报人一次只能申报1个课题,且没有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年度省社科评审委其他课题;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本年度省社科评审委课题申报。
5.承担省部级课题和省社科联智库课题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本年度省社科评审委课题。已申报本年度省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省自然科学基金(社科类)课题等省级课题的不能申报本年度省社科评审委课题。
6.凡以其他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报课题,须在《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坚决维护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避免重复申报,杜绝多头申报。
7.严禁由人工智能完全替代申报人撰写课题申报书和利用人工智能实施洗稿、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本年度申报资格。
8.应用对策类课题研究团队应注重理论部门和实际部门、综合管理部门和基层单位、老中青专家的结合。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包括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
1、网上申报(2026年9月14日10:00前)。申报人需登录“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立项系统”(网址:http://kt.hnsk.gov.cn/)进行网上注册,请申报人在该系统完成注册并经审核后进行申报,申报人在该系统填报《申报书》、《活页》等材料。
2、申报人需将填报在“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立项系统”中的最终版本的申报书和活页的电子档上传至我院科研管理平台。上传学院科研管理平台的申报书命名为“课题名称+申报书”,活页命名为“课题名称+活页”,学院科研管理平台将于2026年9月14日10:00关闭。申报材料未上传我院科研管理平台的、未按要求命名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以及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3、纸质材料集中提交时间为2026年9月21日下午17:00前,其他时间不予受理。为确保申报材料的可靠性及存档需要,申报人需提交与电子申报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其中《课题申请书》一式2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5份。纸质材料直接从课题立项系统中导出PDF版本打印,申报人签字确认,申报材料放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贴上申报书的封面)。申报材料请交至科研处403室,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确保不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2、严禁重复申报,凡以其他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报课题,须在《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坚决维护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避免重复申报,杜绝多头申报。重复申报一经发现予以取消,申报人将被限制申报科研处的科研项目和科研课题,如获准立项,按撤项处理。
附件:2027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重点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