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政课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普通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划(2025—2027年)》等文件精神,帮助思政课教师提高教研相长、理实贯通、史论结合的能力,增强思政课感染力和吸引力,教育部继续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中设立高校思政课教师研究专项,纳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现将2026年该专项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针对高校思政课,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方式方法创新、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学生思想理论困惑,以及思政课案例开发、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和民办高校思政课建设等进行深入研究,解决一线教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形成可推广的示范成果。可在符合课题立项范围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分为如下5种: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研究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拟设立20项左右,研究年限为2年,重点支持围绕课程各章节内容开展讲义编写、课件制作、教学案例和精品课程开发。
(二)高校思政课教学改革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拟设立50项左右,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开展高校思政课学情分析、资源开发、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民办高校思政课建设研究,以及思政课专题教学、智慧教学、研究型教学、互动式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研究。
(三)高校思政课教学研究青年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拟设立100项左右,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青年思政课教师深入开展社会实践调查研究,产出教学案例、教学故事、教学微课等项目成果。
(四)高校思政课教学案例研究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拟设立20项左右,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开展高校思政课教学案例开发研究,产出一批新时代伟大成就实践教学案例。
(五)高校思政课教师经典著作研读研究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拟设立20项左右,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开展经典著作研读内容体系构建、方式方法创新、融入思政课教学实践等研究,形成一批经典著作研读活动品牌。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社科〔2006〕2号)的相关规定,所在单位须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请人须为专职思政课教师(2025年在高校思政课教师信息库更新过个人信息),实际从事思政课教学、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近三年的思政课教学评价结果平均排名位居所在高校全体思政课教师教学评价结果前30%(申请青年项目的,近一年思政课教学评价结果排名位居所在高校全体思政课教师教学评价结果前30%)。每位申请人限报1个项目,鼓励吸收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担任课题组成员,鼓励高校间的思政课教师协同开展教学研究。所列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高校思政课教学研究青年项目”的申请人,除符合第1项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7月12日后出生),从事思政课教学不少于1年。
2.积极开展思政课教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认真学习先进的教学理念,深入钻研教学内容,经常性与学生谈心谈话,注重创新教学方法,取得较好教学效果。
(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研究项目”“高校思政课教学案例研究项目”“高校思政课教师经典著作研读研究项目”的申请人,除符合第一项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全国高校思政课教学展示活动获奖者或省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类活动获奖者。
2.提供获奖证书。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负责人;
2.申请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各类项目的负责人;
3.申请202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
4.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3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5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5.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
6.连续两年(2024、2025年)申请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各类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7.近5年获教育部高校思政课教师研究专项各类项目资助者,不得以相同或类似选题进行申报。
三、申报办法
1.申报人同时需下载和阅读附件中的内容,于2026年7月10日上午10:00前将《申请评审书》上传至学院科研系统,上传学院科研管理平台的评审书需命名为“项目名称+申报书”。
2.申请人需要进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https://sinoss.moe.edu.cn/),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和填表要求填写《申请评审书》,并于2026年7月10日15:00前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本次申报的教育部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没有该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注册后联系科研处何姣老师。
3.申请评审书未按学院申报时间节点上传至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及学院科研管理平台的将不予推荐上报。
四、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研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认真填写申报书,严禁重复申报。重复申报一经查实,取消立项,严肃处理,并限制申报负责人申报科研处的项目和课题。
2.评审书请相关领域专家指导并修改,提高申报质量。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3.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相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4.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和立项资格。
5.申报系统联系电话: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邮箱:xmsb@sinoss.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