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决定开展2026年度高等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研究专项课题(以下简称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课题类别
本课题设立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个类别。
重点课题侧重全局性、政策导向及跨国别、跨区域比较研究,成果须具备制度创新与示范推广价值;一般课题围绕单一机构、特定区域及具体问题开展实证研究,重在形成可落地的实践成果。
2025年度协会规划课题已立项的两项重大课题——《中国特色大学生就业创业理论体系与实践》《中国特色产教融合理论体系与实践》,作为未来10年协会科研工作的核心主线和统领性课题,协会将围绕上述重大课题持续组织开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研究。按照协会科研总体安排,本次专项课题紧扣两项重大课题方向立项研究,研究成果同步为重大课题提供支撑保障。
(二)资助办法
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0000元,负责人所在单位配套或课题组自筹10000元;经费分两次拨付,即立项并通过后拨付资助总额的50%,通过结题验收后拨付剩余的50%。
一般课题通过结题验收且研究成果被评定为优秀等级的,资助每项5000元,结项后予以补发。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题的资助项目,协会将减少拨付资助经费;对最终撤项的资助项目,协会将追回已拨付的资助经费。
(三)课题选题
本课题申报设有《2026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高等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研究专项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1)供参考。申报重点课题必须从相应条目中选择,自拟选题不予受理;如确有需要,可对选题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申报一般课题可在指南中选定,也可结合高校国际化相关工作实际,自主确定选题。有关选题应聚焦国际化人才培养、国际化人才高质量就业、高校国际化等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实证性研究和应用性研究,能够解决高校国际化办学的实际问题。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为在岗教师、校内专职人员,或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在职专职人员,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实际研究需要,吸收非本单位专家作为项目组成员。
2.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术道德与规范,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在协会没有在研或未完成结项工作的课题,同时须具备下列相关条件:
(1)重点课题项目负责人应在国际化人才培养、国际化人才高质量就业等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①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或副处级(含)以上行政职务;②主持或参与过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③出版或发表过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专著或论文。
(2)一般课题项目负责人应在国际化人才培养、国际化人才高质量就业等领域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两项:①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或科级(含)以上行政职务;②主持或参与过厅局级(含)以上或省级(含)以上一级社团科研项目;③出版或发表过有关著作(含教材)或论文。
3.申报一般课题的项目负责人如不满足以上条件之一的,应有2名以上该领域高级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4.申请人所在单位须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三、申报办法
1.我院可申报项目数不超过3项;申报单位应统一组织提交,不接受个人直接向协会申报。
2.申报单位承诺给予申请项目配套经费或其他明显支持政策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3.重点课题完成时限为2年,原则上均不允许延期,如有不可抗拒之原因,可申请延期1年。一般课题完成时限为1年,不允许延期。
4.协会为国家一级社会团体和全国性社科学术社团,本项目具体参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5.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本次项目。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项目的,须在申报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6.申请人根据项目类别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四、申报流程
1.申报人需下载和阅读通知中的内容,并于2026年6月29日上午10:00前将《申请书》和《活页》的电子版分别上传至我院科研管理平台。上传学院科研管理平台的《申请书》需命名为“申请书+课题名称”,《活页》需命名为“活页+课题名称”。平台将于2026年6月29日10:00关闭,申报材料未上传我院科研管理平台的、未按要求命名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以及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2.学院评审后请通过的老师提交以下材料:。
(1)将申报书(附件2,Word及盖章扫描版PDF两种格式)、活页(附件3,Word格式)、汇总表(附件4,Excel格式)等电子材料合并为一个文件压缩包,以邮箱附件形式,发送至何姣老师AIC邮箱(注意:邮件名和文件压缩包名均以“项目类别+课题名称+单位名称”方式命名,如:重点课题+中外合作办学与国别对策研究+申报单位名称)。
(2)以上材料提交时间为2026年7月7日,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四、结题验收
(一)重点课题
1.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论文或在国内三大检索网站(知网、维普、万方)收录的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论文(论文正文不少于4000字),公开出版学术著作或有关咨政建议被省部级领导批示并被相关部门采纳的可不发表学术论文;
2.课题研究报告1篇(不少于8000字)。
(二)一般课题
1.在国内三大检索网站(知网、维普、万方)收录的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论文正文不少于4000字);
2.课题研究报告1篇(不少于6000字)。
立项研究项目应严格按照申报计划在研究周期内完成。发表的论文原则上以出刊为准,上述研究成果(含咨政建议)均应与课题研究内容密切相关,且均须在显著位置注明“2026年专项课题+课题类别+课题名称+立项编号”,课题负责人至少有一篇论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
项目研究周期结束前1个月,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结题通知要求报送相关结题材料至科研处。
五、其他要求
1.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活页》(附件3)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单位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3.申报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