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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07-16

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提升职业院校办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现就做好2024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教育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服务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聚焦职业教育内涵建设,推动“楚怡”行动计划深入实施,紧密对接国家及湖南的重大战略和部署,加快推动部省协同推进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试点建设,在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推动教学方法改革创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创业就业与职业培训、提升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进继续教育规范发展等方面,开展具有全局性、科学性、代表性和前瞻性的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问题研究,助推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类型

2024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设中高职教育项目、社区教育一般项目、高职英语专项项目和就业创业专项项目。中高职教育项目由项目主持人结合教育教学改革需要自主选题;就业创业专项项目聚焦就业创业教育教学改革领域确定选题;高职英语专项项目研究聚焦英语教育教学改革领域,申报与管理、经费标准参照一般项目实施,经费由高等教育出版社资助。

三、申报对象

(一)项目主要面向我省职业院校和研究机构。

(二)项目申报主持人以一线骨干教师和教研人员为主,需具备较强的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能力,以及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主持或参与过有关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年龄在58周岁以下(1966年12月31日后出生)。

(三)项目主持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个研究项目,主要研究人员参与的研究项目不得超过2项,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项目主持人)。

(四)2022年、2023年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主持人或参与的研究达到3项的人员,以及2021年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不合格的主持人,本轮不能申报。

四、申报数量

(一)中高职教育项目社区教育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高等职业学校申报的一般项目,校级领导主持的项目不超过30%。对获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的团队、202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能力比赛一等奖教师各奖励立项1个一般项目(名额单列,不占市州、高等职业学校申报名额)我院高职教育项目共计6个名额。

二)高职英语专项项目各高等职业学校申报不超过1项(不占学校申报名额)。

五、申报程序

(一)请有意申报高职教育项目和高职英语专项项目的老师202482523:55前将申请书和活页上传至我院科研管理平台(进入路径1:学院官网-科学研究-科研成果登记,进入路径2:点击链接https://kyc.hnucc.com/info/1031/3090.htm。平台账号为职工号,初始密码为888888)。上传平台的申请书需命名为“项目名称+姓名+2024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上传平台的活页需命名为“项目名称+姓名+2024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活页”。申报材料未上传我院科研管理平台的、未按要求命名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以及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二)待学院评审公示结束后通过的项目主持人需要进入通过“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过程管理平台”(http://218.76.27.34:8888/,以下简称“平台”)进行网上系统的填报,网上填报时间截止为91015:00,请联系科研处何姣老师申请账号。填写完成并推荐后请从“平台”下载带有水印的《申报表》并于9月11日下午16:00前提交一式一份至科研处403室

请于9月11日下午16:00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何姣老师AIC邮件。

六、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校(单位)可根据实际自行确定一般项目选题。鼓励不同单位合作申报研究具有共性的选题,鼓励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专家共同开展项目研究。已立项和获得过支持的其他省级科研项目、自科基金项目、社科基金项目、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立项。

(二)各单位要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研究和充分论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科学确定项目建设思路、目标、内容及具体建设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实施。

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项目主持人确保确保不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严禁重复申报,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课题和项目(不仅限于科研处归口的科研项目和课题)有较大关联的,内容基本相同和相似的不得申报,视为重复申报,重复申报一经发现予以取消,申报人将被限制申报科研处的科研项目和科研课题,如获准立项,按撤项处理。


附件:1.2024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

2.2024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活页

3.2024年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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