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和湘潭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省法学会安排部署,中共湘潭市委政法委员会、湘潭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湘潭市法学会3家单位联合启动2024年度湘潭市法学课题研究工作,以法学研究助力破解湘潭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平安湘潭、法治湘潭建设和湘潭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法治智力支撑。现将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设置及选题方向
1.选题依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目标引领、问题导向,重点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政法工作大局,聚焦湘潭市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解决的重大热点、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开展法学研究。
2.课题设置:为进一步提升课题质量,根据新修订的《湘潭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创新推行“培训前置、定级后置”的管理模式,突出视质量定级、视转化资助,在立项阶段不区分重大、重点、一般课题类别,根据课题结项时达到的条件予以认定。确定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的,分别给予4万元、2万元的研究经费资助,确定为一般课题的不予资助(经费自筹)。
3.选题方向: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政法领域改革、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化解涉稳风险等经济社会发展法治建设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12个选题方向(见附件1)。申报者根据自身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选择一项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承诺立项后同意签订课题协议,配合做好相关成果报送、转化和宣传推广工作的湘潭市社科工作者,均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课题申报。优先考虑:曾获市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转化为相关党委政府文件的课题负责人;有效促进理论实际结合、提升研究成果针对性的实际工作部门负责人;前期研究成果扎实、课题组老中青相结合的课题主持人。
2.申请单位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好的研究资源,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承诺按照课题协议条款切实承担项目研究管理职责,能办理因各种因素影响未能完成项目的撤项工作。
3、不接受申报的情形:3年内有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的;无申报单位管理而个人申报的;作为课题项目负责人同时申报两个以上(含两个)的。
4、严禁重复申报: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或项目有较大关联的或内容基本相同的课题或项目再次申报均属重复申报。重复申报一经查实,取消立项,严肃处理,并限制申报负责人申报科研处的项目和课题。
5、学院将根据课题申报质量组织遴选推荐。
6、我院法学研究者和法律工作者可积极申报。
三、完成时间
所有课题于2024年9月9日之前完成研究工作,湘潭市社科联将在9月下旬开展结题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
1、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下午15:00。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要求: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24年5月8日15:00前将申请书和活页的电子版分开上传至我院科研管理平台(进入路径1:学院官网-科学研究-科研成果登记,进入路径2:点击链接https://kyc.hnucc.com/info/1031/3090.htm 。平台账号为职工号,初始密码为888888,申请书(见附件2)以“申请书+姓名+课题名称”命名,论证活页(见附件3)以“活页+姓名+课题名称”命名)。同时于2024年5月8日17:00前将一式四份的纸质申请书及活页交至科研处403何姣老师,且发送一份以“申报+姓名+课题名称”的邮件标题格式的电子申请书和论证活页至何姣老师的AIC邮箱,未按以上要求整理报送的以及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附件:1.2024年度湘潭市法学课题选题
2.湘潭市法学课题申请书
3.湘潭市法学课题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