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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03-22

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2024年度,本专项任务项目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理化开展研究。申报人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突出问题导向,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上级拨款资助经费10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

  最终成果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2)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

  二、申报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22023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6)申请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

  1.申请人需要进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https://sinoss.moe.edu.cn/)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和填表要求填写《申请评审书》并于202442412:00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请项目负责人及时关注教育部立项公告,待教育部立项公布后,第一时间将已立项项目按教育部要求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的纸质申报材料交至科研处403何姣老师本次申报的教育部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没有该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何姣老师。

2.申报人同时需下载和阅读附件中的内容,并于202442412:00前将《申请评审书》的电子版上传至我院科研管理平台(进入路径1:学院官网-科学研究-科研成果登记,进入路径2:点击链接https://kyc.hnucc.com/info/1031/3090.htm。平台账号为职工号,初始密码为888888),同时于202442416:00前将一式一份的纸质评审书交至科研处403何姣老师。上传学院科研管理平台的评审书需命名为“项目名称+姓名+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学院科研管理平台将于202442412:00关闭。

3.申请评审书未按学院申报时间节点上传至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学院科研管理平台的按时提交纸质档的将不予推荐上报。

4.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严禁重复申报: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或项目有较大关联的或内容基本相同的课题或项目再次申报均属重复申报。重复申报一经查实,取消立项,严肃处理,并限制申报负责人申报科研处的项目和课题

2.评审书多请相关领域专家指导,多修改,提高申报质量

3.本次项目评审教育部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4.申请人应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教育部将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教育部将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5.各申报人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6..申报系统联系方式: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信箱:xmsb@sinos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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