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第二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教改项目分为重点资助项目(含委托项目)和一般资助项目(含青年专项)两大类,要求以实践应用为鲜明导向,聚焦基础教育教学工作开展前瞻性、系统性、全局性、创新性研究,项目成果应对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一般意义上的教育宏观管理研究不纳入本次立项内容。具体参照《管理办法》第四、五、六条相关规定。
二、申报名额
我院重点资助项目不超过3项、一般资助项目不超过6项。
三、申报要求
(一)比例要求。团队成员中从事一线教育教学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 50%。
(二)关于项目组成员。教改项目申报主持人限主持1项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同时参与的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项目组成员不超过6人(含主持人)。已承担首届教改项目主持人的,本届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新的项目,但可以项目组成员参加申报,且不得超过2项。
(三)关于青年项目。青年专项需在申报书中注明,占用一般资助项目名额并在评审时享有优先权。
(四)关于选题要求。聚焦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课堂教学效率提升、学校教学质量提高、人才培养目标达成等方面,自主选题。
(五)关于项目调剂。重点资助项目与一般资助项目分开申报,申报名额不相互调剂。重点资助项目申报时须注明是否接受调剂到一般资助项目。如接受调剂,重点资助项目立项未通过的可继续参加一般资助项目评审。
(六)关于不得申报的情形:
1.已获国家、直属部门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科研究等项目立项支持的;
2.已获国家、省级教育科学研究立项支持的;
3.已获省级或省级以上教改项目立项的;
4.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重要突破的;
5.已在首届教改项目立项的(含重点和一般资助项目);
6.其他被省教育厅认定不可申报的情形。
(七)项目的申报和立项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多头(重复)申报等行为,一经核实在撤销立项的同时予以严肃处理,项目主持人4年之内不得申报任何教改项目。
四、申报方式
(一)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24年4月7日12:00前将申请书和活页上传至我院科研管理平台(进入路径1:学院官网-科学研究-科研成果登记,进入路径2:点击链接https://kyc.hnucc.com/info/1031/3090.htm。平台账号为职工号,初始密码为888888)。上传平台的申报书(见附件1)需命名为“项目名称+姓名+申请书”,上传平台的活页(见附件2)需命名为“项目名称+姓名+活页”。申报材料未上传我院科研管理平台的、未按要求命名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以及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二)材料提交。评审通过的项目主持人待公示结束后请提交以下电子材料:
1、《第二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Excel版1份,其中汇总表中项目的编号要与申报书一一对应,不要出现错漏;“学科/实践领域”列信息一定要完整,包含序号和文字,要与申报书保持一致。
2、《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word版及PDF版各1份,申报书字体字号使用宋体五号;封面第一个代码框申请人不填;不要改变栏目和规格;如因篇幅原因需对表格进行调整,应当以“整页设计”为原则。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一经立项,上级拨款按重点资助项目6万元/项、一般资助项目2万元/项给予经费支持。在立项通知公布2个月内组织开题论证。
(二)项目主持人(项目组)应在申报项目时确立项目的研究周期,重点资助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3年,一般资助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2年。项目研究时间从省教育厅发文公布立项名单之日起算。
(三)关于项目资格审查、中期检查、资助经费管理、结项与验收等要求,详见《管理办法》(见附件4)。
附件:1.第二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2.第二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设计论证活页
3.第二届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4.《湖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