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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南省2023年度教育督导与评价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10-24

学院各部门

2023年度全省教育督导与评价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全省从事教育督导(包括省、市、县教育督导部门,科研、 服务部门,高等学校、省教育督导与评价协会会员单位)的工作人员、学校督导员、各级各类督学及教育督导评估专家。非以上征文对象无参评资格。

二、征文内容及要求

1.围绕督政、督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学校内部督导、质 量监测以及教育重大建设项目、重点难点热点工作专项督导等方面开展的科学研究和实践探索。

2.征文要求观点正确新颖,具有高度深度,针对性强,符合 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政策,符合教育教学规律,表述准确,逻辑严密,对教育督导与评价工作具有指导作用和实践推广价值。

3.在本年度内已公开发表、交流的有关教育督导与评价方面 的论文、课题报告、调研报告等均可申报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已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的论文不再参评。

4.论文作者要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抄袭剽窃,不侵占他人 学术成果,不弄虚作假。 一旦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将取消评选资格并在全省通报批评。

三、评选办法

湖南省教育厅委托省教育督导与评价协会负责论文的申报收集、查重、终评等工作(查重率达15%以上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省教育厅审核认定后,将公布获奖论文名单。

四、奖励办法

1.优秀论文评选设一、二、三等奖,颁发荣誉证书,并以适当方式推广论文成果。

2.对在论文选送工作中组织认真,报送论文质量高的市州及高校授予优秀组织奖。

五、工作要求

1.参评老师围绕相关研究方向(见附件1进行论文参评凡与教育督导与评价无关的论文,不予报送。

2. 论文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1222下午5:00

3. 论文报送材料包括:

1参评论文纸质文稿1(格式要求和范例见附件2

2与参评论文纸质文稿一致的电子版发送至何姣老师AIC邮箱

3参评论文目录汇总表(见附件3 excel表格文件)发送至何姣老师AIC邮箱;

4已公开发表的论文,请刊物封面、 目录正文、封底顺序进行装订,一式一份;同步将电子版和汇总表发至何姣老师AIC邮箱;

5)已获省级以下奖励的论文,刊物封面、 目录正文、封底顺序进行装订,论文及获奖证书纸质复印件一式一份;同步将获奖论文电子版、获奖证书扫描件和汇总表发至何姣老师AIC



附件:1. 湖南省2023年度教育督导与评价论文参考研究方向

2. 湖南省教育督导与评价优秀论文格式要求和范例

3. 湖南省教育督导与评价优秀论文参评目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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