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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12-05

学院各部门

2023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主要面向我省高等学校(包括高等职业院校)、教育科研机构的教师和教育科研工作者,有厚实研究基础和较高科研水平的中小学教师也可以申报。

二、 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具有一定学术积累。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社科基金思想政治研究项目及其他省级项目负责人,在2022年度(以申报时间为准)已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及其他省级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有省社科基金项目或者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终止的负责人三年内、被撤销的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

三、课题申请人应根据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列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拟题申报,不在课题申报指南范围的课题,不予立项。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项目,须在《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

四、课题成果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省级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教育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五、课题分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每项资助4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2万元。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课题研究时间从立项之日算起。

六、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择优立项。省社科院、省教科院和每所本科院校限报3项,每所高职高专院校限报2项,每个市州限报1项。课题申报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宣传工作,严格把关,按照相关规定对课题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

申报流程

1、申报人需下载和阅读附件中的内容,并于202312800前将《申报书》和活页(见附件)的电子版分别上传至我院科研管理平台(进入路径1:学院官网-科学研究-科研成果登记,进入路径2:点击链接https://kyc.hnucc.com/info/1031/3090.htm 。平台账号为职工号,初始密码为888888)。

2、上传学院科研管理平台的《申报书》需命名为“课题名称+姓名+2023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书”,活页需命名为“课题名称+姓名+2023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活页”。平台将于2023128:00关闭,申报材料未上传我院科研管理平台的、未按要求命名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以及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3.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何老师,0731-58662809,15873915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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