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网站地图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内容
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02-07
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质量,推动高校加快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切实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申报内容
  1.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可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项目类别及上级资助额度: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教育部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3.申请人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合理性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经费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经费下达后,将会对该年度经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执行不力的高校将削减下一年度预算。
  三、申报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院限报2项。
  2.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
  3.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近期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19、2020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1年度申报资格;
  (6)申请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申报办法
 1.申请人需要进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https://218.241.235.188/),点击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请同时填写个人工作实绩),2021年3月14日前完成《申请评审书》的填写。待教育部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统一寄送至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本次申报的教育部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申报人同时需下载和阅读附件中的内容,并于2021年3月14日前《申请评审书》(即我院科研管理平台的申报书)的电子版上传至我院科研管理平台(进入路径1:学院官网-科学研究-科研成果登记,进入路径2:点击链接http://47.106.125.51:8080/login.jsp 。平台账号为职工号,初始密码为888888),同时于2021年3月15日前将一式一份的纸质评审书交至科研处黄达颖老师。上传学院科研管理平台的评审书需命名为“项目名称+姓名+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书”。学院科研管理平台将于2021年3月14日23:59关闭。
3.申请评审书未按学院申报时间节点上传至学院科研管理平台的和未提交纸质档的将不予推荐上报。
4.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
  5.已开通管理平台账号的申报单位,以原有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并及时核对更新单位信息,重点核实本单位计划内财务拨款账户等信息;未开通账号的申报单位,请登录申报系统,登记单位信息、设定登录密码,打印“开通账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传真至010-58803011。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申报系统进行操作。
  五、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影响立项
2.阅读附件里的关于申报的注意事项。
3.专项申报选题务必紧扣申报指南(见附件)。 
  4.本次项目评审由教育部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5.申请人应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教育部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申报系统联系方式: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信箱:xmsb@sinoss.net。
  
 本栏目最热新闻    相关文章
[ 通知公告 ] 【2022-10-21更新】课题报账须知 11-03  
[ 通知公告 ] 关于启动第一批课题经费报销的通知 11-10  
[ 通知公告 ] 高职土建类专业(群)BIM共享课程标准及... 07-14  
[ 通知公告 ] 关于申报2022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 09-09  
[ 通知公告 ] 关于做好2020年度科研项目(课题)结题... 10-09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高新校区: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42号 邮政编码:411101 联系电话:0731-58662809
            版权所有: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 技术支持:信息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