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2025年上半年院级科研项目及院级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已开始,请项目负责人按照通知要求,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和要求
2022、2023年度立项的项目已完成研究任务的可申请结题,包括院级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项目、院级科研项目。2022年度立项的项目仅可延期一次,延期结题的项目请于2025年12月31日前做好结题准备。
二、结题验收条件
(一)院级科研项目:科研项目申报表承诺的结题成果;在省级以上的正式刊物上发表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或研究成果进行了应用与推广。
(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精品项目:完成项目申报书承诺的各项任务和目标;形成一份4000字及以上的典型案例材料或决策咨询报告;在省级及以上媒体发表1篇成果推广宣传报道,或在省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1篇学术论文(篇幅要求两个及以上版面)。
(三)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研究项目:完成项目申报书承诺的各项任务和目标;在省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篇幅要求两个及以上版面)。
三、结题申请流程
本次结题采用网上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1、项目主持人在学院科研管理平台(进入路径:学院官网-科学研究-科研成果登记,平台账号为职工号,初始密码为888888,网址:https://kyc.hnucc.com/info/1031/3090.htm)进行材料的上传,具体操作手册请参考“学院科研系统项目管理材料网上操作流程”(见附件),本次结题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9日下午15:00,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未按要求上传的不予受理结题申请。
2、所有上传平台的材料请使用格式为PDF的文件进行上传。
3、请所有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加QQ群:617694542。
四、注意事项:
1、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允许调整。
2、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要在显著位置标注如:“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院级项目”(项目立项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成果形式为论文的,要求第一作者以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为署名单位公开发表;成果形式为著作的,要求必须公开出版。其他项目结题中已使用的成果不能作为本项目结题依据。
3、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0731-58662959。
附件:2025年上半年院级科研项目结题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