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7号),现将申报2022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范围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
1.重点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围绕国家、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把握科学前沿,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和湖湘文化传承创新,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研究;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着力解决行业、产业和社会发展难题。鼓励联合企业共同申报课题。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依托“双一流”建设学科和我厅科研创新平台申报的项目。
2.优秀青年项目: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发展各高校的科研优势和特色,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 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3.一般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根据国家、地方的一般性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着力提高我省高校教师整体科研能力。
二、申报要求
1.各高校要结合自身办学优势和办学定位,认真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把握科技发展趋势,组织教师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
2.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各高校要加强引导,注重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鼓励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参与团队。
3.项目申请人需认真填写《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选题新颖,具有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成果和预期目标指标明确、可考核,兼具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学术价值和社会效益。
4.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承担省教育厅项目尚未完—2—成(结题)者,不得再申请新项目。每人同时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 3 项。同一课题已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申报时已在境外并将持续在境外达1年以上者不得申报。
5.我院青年项目申报限额2个,一般项目申报限额12个。
三、申报数量和经费保障
各类项目均限额申报(见附件),各高校可在申报限额内自主确定申报数量。我厅将根据各高校的申报数量、质量及项目完成情况对申报限额适度进行奖罚。各高校要严格按照项目要求,统筹高校“双一流”建设省级专项资金、自有资金及其他渠道资金,足额保障立项科研项目的经费。
四、申报程序
1.项目实行网络申报。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22年10月14日23:55前将申请书和活页上传至我院科研管理平台(进入路径1:学院官网-科学研究-科研成果登记,进入路径2:点击链接http://47.106.125.51:8080/login.jsp 。平台账号为职工号,初始密码为888888)。上传平台的申请书需命名为“项目名称+姓名+2022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活页需命名为“项目名称+姓名+2022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活页”,申报材料未上传我院科研管理平台的、未按要求命名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以及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2.评审通过后,申报人员凭学校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rms.xuefeng.space),按填报说明进行网上填报、提交和打印项目申请书。系统填报时间截止到2022 年10月25日。
3.申报人员的申报纸质材料包括:重点和优秀青年项目的申报书(含附件材料)一式3份、一般项目的申报书(含附件材料)一式1份。申报纸质材料请于10月26日16:00之前交至科研处402何姣老师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2 年 10 月 26 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要求
1.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
2.严禁重复申报,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课题和项目(不仅限于科研处归口的科研项目和课题)有较大关联的,内容基本相同和相似的不得申报,视为重复申报,重复申报一经发现予以取消,申报人将被限制申报科研处的科研项目和科研课题,如获准立项,按撤项处理。
附件:1.2022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2.2022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