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充分调动和发挥全省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支持和鼓励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服务大局、聚焦主题、潜心研究、出好成果,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根据《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开展2025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以下简称“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分类
(一)基础理论研究。立足学术发展前沿,突出原创性、开拓性和学术思想价值,服务我省优长学科、特色学科、新兴学科建设以及社会科学普及等。
(二)应用对策研究。紧扣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突出战略前瞻性和现实针对性,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助力新型智库建设。
以上两类课题根据研究价值、难易程度和创新性,分为重大、重点和一般课题。重大、重点课题原则上要求围绕《2025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重点选题及研究方向》(见附件)申报;一般课题分为立项资助和一般自筹,重大、重点及一般立项资助课题资助经费分别为:8万元、4万元和2万元。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和省社科研究项目管理有关规定。
2.申报人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重大重点课题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县处级正职以上(含)职务。
3.申报人的人事(劳动)关系须在本省,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4.申报人一次只能申报1个课题,且没有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年度省社科评审委其他课题;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本年度省社科评审委课题申报。
5.承担国家课题、省部级课题和省社科联智库课题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本年度省社科评审委课题。已申报本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类)课题等省级课题的不能申报本年度省社科评审委课题。
6.凡以其他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报课题,须在《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坚决维护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避免重复申报,杜绝多头申报。
7.应用对策类课题研究团队应注重理论部门和实际部门、综合管理部门和基层单位、老中青专家的结合。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包括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
1、网上申报(2024年9月13日- 10月7日23:55)。申报人需登录“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立项系统”(网址:http://kt.hnsk.gov.cn/)进行网上注册,,请申报人在2024年9月25日前完成注册,并电话通知科研处何姣老师对注册信息进行审核,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申报人才能在该系统填报《申报书》、《活页》等材料。
2、申报人需将填报在“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立项系统”中的最终版本的申报书和活页的电子档上传至我院科研管理平台(进入路径1:学院官网-科学研究-科研成果登记,进入路径2:点击链接http://192.168.100.41/login.jsp。平台账号为职工号,初始密码为888888)。上传学院科研管理平台的申报书命名为“课题名称+姓名+2024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申报书”,活页命名为“课题名称+姓名+2024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活页”,学院科研管理平台将于2024年10月7日23:55关闭。申报材料未上传我院科研管理平台的、未按要求命名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以及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3、纸质材料集中提交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10月10日,其他时间不予受理。为确保申报材料的可靠性及存档需要,请申报人在“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立项系统”中导出带水印的PDF版本申报材料打印并签字确认,《申请书》和《活页》均提交一式2份,申报材料放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贴上申报书的封面)。申报材料请交至科研处403室何姣老师。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确保不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2、严禁重复申报,凡以其他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报课题,须在《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坚决维护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避免重复申报,杜绝多头申报。重复申报一经发现予以取消,申报人将被限制申报科研处的科研项目和科研课题,如获准立项,按撤项处理。
3、联系人:何姣,联系电话:0731-58662959.
附件:2025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重点选题及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