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2024 年度全省教育督导与评价优秀论文(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全省从事教育督导(包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教育服务部门、省教育督导与评价协会会员单位)的管理人员,以及各级各类学校督导人员、责任督学、教育督导评估专家。
二、征文内容及要求
1. 围绕督政、督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学校内部督导、评估监测、专项督导等方面开展的科学研究探索与实践。
2. 要求政治站位高、观点新颖、针对性强,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政策,符合教育教学规律,表述准确,逻辑严密,对教育督导与评价工作具有指导作用和实践推广价值。
3. 在本年度内已公开发表、交流的有关教育督导与评价方面的论文、课题报告、调研报告、案例等均可申报参加本次评选活动。已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的论文(案例)不再参评。
4. 论文(案例)作者要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抄袭剽窃,不侵占他人学术成果,不弄虚作假。一旦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将取消评选资格并在全省通报批评。
三、评选办法
1.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发动机关及所属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科研或教育服务部门等单位人员,各高校发动校内人员参赛。参评论文或案例的作者必须自行完成查重(总篇论文文字复制比达 15%以上将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后直接提交。
2. 省教育厅委托省教育督导与评价协会负责申报收集、初核、评审会务等工作。按程序评审认定后,由省教育厅公布获奖论文(案例)名单。
四、奖励办法
1. 优秀论文(案例)评选设一、二、三等奖(比例分别为参评论文和案例总数的 5%、10%、20%左右),颁发荣誉证书,并以适当方式推广论文(案例)成果。
2. 对在论文(案例)评选工作中宣传发动好,获奖论文(案例)质量高的市县及高校予以通报表扬。
五、工作要求
1. 请各参赛人员围绕主题(见附件 1)撰写论文(案例),凡与教育督导与评价无关的论文(案例),不要提交。
2. 论文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下午5:00。
3. 论文报送材料包括:
(1)参评论文纸质文稿一式三份(格式要求和范例见附件2);
(2)与参评论文纸质文稿一致的电子版并附查重证明发送至何姣老师AIC邮箱;
(3)参评论文目录汇总表(见附件3 ,excel表格文件)发送至何姣老师AIC邮箱;
4.已公开发表的论文,请按刊物封面、 目录、正文、封底顺序进行装订,提交一式三份纸质稿;同步将电子版和汇总表发至何姣老师AIC邮箱;
附件:1. 湖南省教育督导与评价论文(案例)参考研究方向
2. 湖南省教育督导与评价优秀论文(案例)参评格式要求和范例
3. 2024年湖南省教育督导与评价优秀论文参评目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