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科研项目负责人:
2023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已开始,请项目负责人按照通知要求,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和要求
1、2021年以前(含2021年)立项的院级科研项目。
2、2019年以前(包含2019年度)立项项目为最后一次受理结题申请,由项目负责人按时提出结题申请,提交结题申请材料,科研处统一组织结题验收。逾期未结题和结题验收未通过的项目负责人将限制申报新的科研项目,自逾期结题通过后一年,科研处不受理其申报新的科研项目,2019年以前(包含2019年度)立项项目本次结题验收未通过的将按撤项处理,被撤项的科研项目负责人自撤项后两年内不得申请新的科研项目,并终止其院级科研项目经费的发放。
3、2020及2021年度立项的院级科研项目不能按时结题的请提交延期结题验收报告至科研处403室,延期结题验收(半年)暂定于每年5月份,每个项目最多只可申请一次延期,未按时提交延期验收报告的按未结题撤项处理。
二、结题验收条件
1、在学院学报上发表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2、研究成果进行了应用与推广或在省级以上的正式刊物上发表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3、科研项目申报表承诺的结题成果。
三、结题申请流程
本次结题采用网上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1、项目主持人在学院科研管理平台(进入路径:学院官网-科学研究-科研成果登记,平台账号为职工号,初始密码为888888,网址:https://kyc.hnucc.com/info/1031/3090.htm)进行材料的上传,具体操作手册请参考“学院科研系统项目管理材料网上操作流程”(见附件),未按要求上传的不予受理结题申请。
2、所有上传平台的材料请使用格式为PDF的文件进行上传。
3、电子档结题材料要求:
请在规定时间内将结题所有材料以一个文件发至科研处何姣老师AIC邮箱。电子档结题申请材料要求建立文件夹,文件夹以“2023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结题材料+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
4、结题申请及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23:55。
四、注意事项:
1、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允许调整。
2、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要在显著位置标注如:“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院级项目”(项目立项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成果形式为论文的,要求第一作者以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为署名单位公开发表;成果形式为著作的,要求必须公开出版。其他项目结题中已使用的成果不能作为本项目结题依据。
3、各科研项目负责人必须对本人的结题申请材料进行细致地整理和检查,保证所有材料中没有文字和标点上的错误。
4、逾期未在系统提交结题申请的和提交的电子材料格式、形式不符合要求的,结题验收将不予通过。
附件:2023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结题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