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加快推动建设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决定开展2023年度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为做好本年度课题的申报工作,协会围绕建设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编制了《中国建设教育协会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指南(2023年度)》供选题参考。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所列选题,结合实际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对课题指南未涉及到的选题,申报者认为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也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课题需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一致。
(二)课题负责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并且能够从事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三)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负责一项课题(作为非负责人参与其他课题不限),且以往在协会立项课题均已结题。
(四)申请重点课题的负责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作为负责人承担过协会课题并按时完成结题,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3)参与过省部级及以上课题。
三、申报方式与时间
1.项目实行网络申报。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23年10月6日23:55前将申请书和活页上传至我院科研管理平台(进入路径1:学院官网-科学研究-科研成果登记,进入路径2:点击链接https://kyc.hnucc.com/info/1031/3090.htm。平台账号为职工号,初始密码为888888)。上传平台的申请书需命名为“项目名称+姓名+2023年度中国建设教育协会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申报材料未上传我院科研管理平台的、未按要求命名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以及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2.申报人员的材料包括:项目的纸质申报书一式1份交至科研处402何姣老师处,申报书的电子材料(附件2和附件3)请发送至何姣老师的AIC邮件,以上材料都需要在2023年10月7日15:00之前提交,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四、其他要求
1.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
2.严禁重复申报,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课题和项目(不仅限于科研处归口的科研项目和课题)有较大关联的,内容基本相同和相似的不得申报,视为重复申报,重复申报一经发现予以取消,申报人将被限制申报科研处的科研项目和科研课题,如获准立项,按撤项处理。
附件1:2023年度中国建设教育协会教育教学科研课题选题指南
附件2:中国建设教育协会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申请表
附件3: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