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为及时完成我院2022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填报及佐证要求
(一)注意事项
1、请所有老师于2022年12月9日前使用谷歌浏览器进入科研管理平台,进入路径1:学院官网—科学研究—科研成果登记,进入路径2:点击链接http://47.106.125.51:8080/login.jsp。平台账号为职工号,初始密码为888888。进入平台后,在平台首页的“2022年成果登记点击进入”或者在
“成果管理—成果登记”里进行填报,完成本年度的科研成果登记。平台将于2022年12月9日17:30关闭。
2、成果信息数据在系统中必须填写完整,简写和未写全信息的,不计科研分。
3、佐证不按通知要求上传完整的,不计科研分。
4、兼课教师在填报提交成果时,“成果归属部门”对话框下拉栏选择所兼课的系部,不是选择所在部门。
5、个人完成的科研成果的科研分不可分配给他人。
6、科研成果排名第一(即第一完成人)的获得者分分,按实际贡献大小分配给参与人相应的科研分,分配的考核分与奖励分分值一致。
(二)填报范围
2021年11月30日-2022年12月1日期间的科研成果,非教科研方面的成果不可填报,不纳入本统计范畴。
(三)具体要求
1、论文
(1)填报要求:
①“登记人”一栏只能由排名第一(即第一完成人)的老师填写,排名其后的老师不可填报,填报无效,不计科研分。非排名第一的的老师如需科研分,需联系排名第一的老师,由排名第一的老师在系统里分配分值。
②第二作者的论文成果分分不得超过论文相应科研总分的百分之五十,第三作者的不得超过百分之三十。
(2)佐证上传要求:
①期刊封面、版权页、有本人名字的目录页、正文。
②一篇论文一条登记。
2、学术著作、教材
(1)填报要求:
①“登记人”一栏只能由排名第一(即第一完成人)的老师填写,排名其后的老师不可填报,填报无效,不计科研分。非排名第一的的老师如需科研分,需联系排名第一的老师,由排名第一的老师在系统里分配分值。
②“著作权/标准名称”一栏里在填写教材名称后必须写明(第几版),没有写明版次的,不计科研分。示例:建筑力学(第一版)。
(2)佐证上传要求:
①著作或教材的封面、版权页(有CIP数据的那页)、CIP数据证明截图。
②“CIP号”一栏填写要求:示例:版权页显示“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7)第084654号”,那么 “CIP”一栏中填写2017084654。
③CIP数据证明查询:输入网址https://https://www.nppa.gov.cn/nppa/publishing/magazine.shtml,在打开的页面中输入该书扉页的CIP数据核字号即可查询(示例:一书扉页显示“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7)第084654号”,那么在网站上的“CIP核字号”一栏中输入2017084654)。
3、获奖
(1)填报要求:
①填报论文获奖等非竞赛获奖类别
②论文获奖填报示范:成果名称一栏填获奖论文题目等,奖励名称一栏填某某组织(如某某学会协会)论文获奖。“奖励名称” 一栏填写完整的奖项名称。
③获奖成果只有一二三等奖纳入填报范畴,其他名次不纳入填报范围,不计科研分。
④同一参赛项目多次获奖,只能选填其中一项获奖,多填不计科研分。
⑤“授予单位”一栏必须填写证书上完整的盖章部门(盖章部门必须写全,有几个盖章部门就填写几个)。
4、竞赛获奖
①获奖成果只有一二三等奖纳入填报范畴,其他名次不纳入填报范围,不计科研分。
②同一参赛项目多次获奖,只能选填其中一项获奖,多填不计科研分。
③“成果名称”一栏必须写全获奖证书上完整的成果名称,填写名称不完整的,不计科研分。
④“奖励名称” 一栏填写完整的奖项名称。
⑤“授予单位”一栏必须填写证书上完整的盖章部门(盖章部门必须写全,有几个盖章部门就填写几个)。
⑥多个老师共获同一个奖项填报要求:
“登记人”一栏只能由排名第一(即第一完成人)的老师填写,排名其后的老师不可填报,填报无效,不计科研分。非排名第一的的老师如需科研分,需联系排名第一的老师,由排名第一的老师在系统里分配分值。
⑦单个老师指导学生获奖填报要求:
需在“成果名称”一栏中填写完整的成果名称后备注(单人指导学生某某获奖),没有备注不计科研分。示例:“福晟杯”第九届全国大学生房地产策划大赛策划类三等奖(单人指导学生张三获奖)。
已填报学生获奖,同个赛项的“指导老师奖”不重复计科研分,不可作为单独的科研成果进行填报。
⑧多个老师指导学生获奖填报要求:
“登记人”一栏只能由排名第一(即第一完成人)的指导老师填报,排名其后的指导老师不可填报,填报无效,不计科研分。非排名第一的指导老师如需科研分,需联系排名第一的指导老师,由排名第一的指导老师在系统里分配分值。
登记人在“成果名称”一栏中填写完整的成果名称后要备注(多人指导学生某某获奖),没有备注不计科研分。示例:“福晟杯”第九届全国大学生房地产策划大赛策划类三等奖(多人指导学生张三、李四获奖)。
“获奖等级”只能填写学生获奖的等级。
已填报学生获奖,同个赛项的“指导老师奖”不重复计科研分,不可作为单独的科研成果进行填报。
(2)佐证上传要求:
①教师获奖:佐证上传获奖证书
②教师指导学生获奖:佐证上传学生获奖证书、优秀指导老师获奖证书,缺一不计科研分。
5、专利
(1)填报要求:
①“登记人”一栏只能由排名第一(即第一完成人)的老师填写,排名其后的老师不可填报,填报无效,不计科研分。非排名第一的的老师如需科研分,需联系排名第一的老师,由排名第一的老师在系统里分配分值。
(2)佐证上传要求:
①专利内容第一页。
6、技术服务
(1)填报要求:
①属于技术服务合同:1、专业技术项目有明确技术问题和解决难度;2、产品设计服务、工艺服务、测试分析服务、计算机技术应用服务、新型或者复杂生产线的调试及技术指导;2、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服务;3、特定技术项目的信息加工、分析和检索;4、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5、对重大事故进行定性或定量技术分析;6、以“非常规技术手段”解决复杂、特殊技术问题的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安装、施工等应对气候变化、防灾减灾的专业技术服务;7、提高国家安全能力和公共安全水平的专业技术服务;8、其他技术服务。
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1、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一般加工、定作、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等订立的加工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安装、施工、监理合同;2、就描晒复印图纸、翻译资料、摄影摄像等所订立的合同;3、计量检定单位就强制性计量检定所订立的合同;4、理化测试分析单位就仪器设备的购售、租赁及用户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②未签订合同的技术服务不计科研分。
(2)佐证上传要求:
①技术服务合同。
7、课题
(1)填报要求:
①点击项目复制
②项目(课题)分值分配:项目(课题)考核分“立项”和“结题”两个阶段平均分配科研考核分,各占总分的百分之五十,只有结题阶段的科研考核分可以分配给参与人。
③2022年度可填报的科研项目成果数据仅为2022年度立项的和2021年未逾期的已结题的科研项目。2021年度逾期结题的科研项目不可填报,不计算百分之五十的结题考核分。
8、教改项目
①点击“项目登记”。
②不要点击“项目复制”
二、科研成果统计员数据上报要求
各科研成果统计员负责对系部或部门老师填报的科研成果数据和佐证进行审核计分,注意审核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非重复性(是否有同一人同一成果重复填报以及多人重复提交相同的科研成果数据)。 各科研成果统计员需于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系部或部门的审核记分工作。系部或部门负责人在系统导出的汇总表首页签字并盖骑缝章交至科研处402室何姣老师。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何姣老师,联系电话:15873915675
附:
学院科研成果统计员名单
部门名称 |
科研成果统计员 |
建筑工程系 |
黄新和 |
建筑系 |
张婷 |
管理工程系 |
周婧怡 |
建筑设备工程系 |
张传东 |
市政与路桥工程系 |
谢萍 |
公共基础课部 |
龚雪 |
思政课部 |
蒋育梅 |
教务处 |
谢青辰 |
纪检监察室 |
何伟 |
组织人事处 |
李英 |
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
熊卓蕾 |
科研处 |
何姣 |
规划设计(乡村振兴学院) |
隆正前 |
宣传统战部 |
彭艳芳 |
党政办公室 |
成一帆 |
质量管理办公室 |
胡朦 |
审计处 |
王敏 |
计划财务处 |
石明 |
学生工作部(处) |
文宁 |
团委 |
黄觅真 |
离退休党总支 |
贺虎 |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
胡绍志 |
安全保卫部(处) |
刘强 |
BIM技术中心 |
刘小捷 |
后勤基建处 |
郭辉 |
图书馆 |
李雅 |
继续教育学院 |
刘娟 |
信息技术中心 |
李成 |
实训中心 |
冯贲 |
国资处 |
王周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