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等文件精神,助力职业教育数字化升级,探索虚拟仿真赋能职业教育教学的新思路、新模式、新机制,进一步推动国家职业教育虚拟仿真示范实训基地及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拟立项一批《虚拟仿真技术在职业教育教学中的创新应用》专项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限全国职业院校(含高职本科院校、高职专科院校、中职学校);
2.课题负责人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3.鼓励院校合作、校企合作,共同申报;
4.课题团队人数限10人以内。
(二)申报选题
详见《<虚拟仿真技术在职业教育教学中的创新应用>专项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1,以下简称《选题指南》),各申报单位须仔细阅读《选题指南》,明确研究重点,根据自身优势和特色选报课题。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需仔细阅读通知和附件中的内容,并于2022年7月29日12:00前将按要求填写的《<虚拟仿真技术在职业教育教学中的创新应用>专项课题申报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和《活页》的电子版分别上传至我院科研管理平台(进入路径1:学院官网-科学研究-科研成果登记,进入路径2:点击链接https://kyc.hnucc.com/info/1031/3090.htm 。平台账号为职工号,初始密码为888888),联系电话:15873915675,逾期不予受理。
2、上传学院科研管理平台的《申报书》需命名为“课题名称+姓名+2022年度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课题申报书”,活页需命名为“课题名称+姓名+2022年度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课题活页”。我院科研管理平台将于2022年7月29日12:00关闭,申报材料未上传我院科研管理平台的、未按要求命名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以及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3、严禁重复申报,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课题和项目(不仅限于科研处归口的科研项目和课题)有较大关联的,内容基本相同和相似的不得申报,视为重复申报,重复申报一经发现予以取消,申报人将被限制申报科研处的科研项目和科研课题,如获准立项,按撤项处理。
二、组织实施
(一)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负责专项课题的总体设计与实施。
(二)申报单位须按照实际研究需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自行编制预算、自筹经费,组建高水平研究团队,确保研究质量。
(三)课题研究自立项公布日期起至2023年12月止。
三、课题结题
(一)成果要求
1.研究报告1份;
2.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发表核心论文1篇及以上(未见刊可附录用证明),且论文须标注"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虚拟仿真技术在职业教育教学中的创新应用》专项课题,课题编号***"。
(二)结题评审
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课题承担单位提交验收申请书,我中心集中组织评审验收,验收结果将在我中心官网予以公示。
(三)结题发文
对通过结题评审且公示无异议的课题,由我中心予以正式结题发文,并颁发结题证书。
附件:
1.《虚拟仿真技术在职业教育教学中的创新应用》专项课题选题指南
2.《虚拟仿真技术在职业教育教学中的创新应用》专项课题申报书
3.《虚拟仿真技术在职业教育教学中的创新应用》专项课题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