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为促进学院科研事业发展, 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引导教职工聚焦学院与建筑行业发展所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关注学院的长远、可持续发展,结合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突出职业教育研究、工程技术研究,提升教师的科学研究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促进科技创新以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推广应用。
二、申报类型
1、院级科研项目的项目设置分为重点项目(立项不超过5项)、一般项目(立项不超过15项)。
2、鼓励和支持学院的青年教师和辅导员进行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针对中级及以下职称的教师申报,重点项目的申报对职称不作限制要求。
3、申报的重点项目,必须是符合学院、建筑行业重点发展需要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
三、申报要求
1、尚未结项的院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院级科研项目。严禁重复申报,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课题和项目(不仅限于科研处归口的科研项目和课题)有较大关联的,内容基本相同和相似的不得申报,视为重复申报,重复申报一经发现予以取消,申报人将被限制申报科研处的科研项目和科研课题,如获准立项,按撤项处理。
2、2022年度院级科研项目的选题必须按照《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科研项目申报指南》(附件)进行申报,辅导员必须按申报指南里的学生管理研究方向编号26号-40号选题中进行申报,重点项目必须按申报指南里科技创新、职教前瞻性研究方向编号1号-12号选题中进行申报。
3、申报人需在6月3日前将申报表(见附件)和活页(见附件)上传至我院科研管理平台(进入路径:学院官网-科学研究-科研成果登记,平台账号为职工号,初始密码为888888),科研管理平台将于2022年6月3日23:59关闭。申报材料未上传的不予受理。
4、根据湘建职院院发〔2022〕9号文件的要求,对获学院2022年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一、二等奖的辅导员各奖励学院院级一般项目1项,获奖辅导员必须按院级科研项目的申报要求进行申报,并要评审通过后才能立项。
5、项目通过评审后,不可变更项目参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