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2022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 选题要求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着眼“十四五”湖南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立足科教强省建设,推进我省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根据《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专项管理办法(试行)》,决定开展2022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课题申请人按照《湖南省“十四五”教育科学研究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见附件),确定资助课题研究领域和方向,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拟题申报。不是《规划》领域和方向的课题,不予立项。
二、课题类型
本年度该课题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
三、申报指标
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院有2个申报指标数。
四、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具有一定学术积累。在研的省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含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社科基金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社科基金思想政治研究项目等),在2022年度(以申报时间为准)已申报(含学院已推荐上报但未通过立项的)省自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及其他省级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有省社科基金项目或者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终止的负责人三年内、被撤销的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
(二)严禁重复申报。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项目,须在《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重复申报一经发现予以取消,申报人将被限制申报科研项目和科研课题,课题如获准立项,按撤项处理。
(三)课题成果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省级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教育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四)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课题研究时间从立项之日算起。课题结题按照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每个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每个课题只能有一名主持人。主持人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年度该课题的申报和本年度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各类专项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两项在研的本类课题的研究。参与未结题的本类课题已有两项的或者参与本课题和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各类专项项目)已超过两项的申报人不得以主持人身份申报本年度该课题,参与未结题的本类课题只有一项且参与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各类专项项目)不超过两项的申报人可以以主持人身份申报该课题,但不得以参与人身份再参与本类课题和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各类专项项目)。
五、上级资助额度
重点课题资助额度为4万元,一般课题资助额度为2万元。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需下载和阅读附件中的内容,并于2022年3月28日17:30前将《评审书》(即申报书)和活页的电子版分别上传至我院科研管理平台(进入路径1:学院官网-科学研究-科研成果登记,进入路径2:点击链接http://47.106.125.51:8080/login.jsp 。平台账号为职工号,初始密码为888888),同时于2022年3月28日17:30前将一式一份的纸质评审书交至科研处何姣老师,逾期不予受理。
(二)上传学院科研管理平台的《评审书》(即申报书)需命名为“课题名称+姓名+2022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书”,活页需命名为“课题名称+姓名+2022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活页”。平台将于2022年3月28日17:30关闭,申报材料未上传我院科研管理平台的、未按要求命名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以及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