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科研项目负责人:
我院决定开展院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请项目负责人按照通知要求,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和要求:
1、2019年以前(含2019年)立项的院级科研项目。
2、2018年以前(包含2018年度)立项项目为最后一次受理结题申请,由项目负责人按时提出结题申请,提交结题申请材料,科研处统一组织结题验收。逾期未结题和结题验收未通过的项目负责人将限制申报新的科研项目,自逾期结题通过后一年,科研处不受理其申报新的科研项目,2018年以前(包含2018年度)立项项目本次结题验收未通过的将按撤项处理,被撤项的科研项目负责人自撤项后两年内不得申请新的科研项目,并终止其院级科研项目经费的发放。
二、结题验收条件:
1、在学院学报上发表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2、研究成果进行了应用与推广或在省级以上的正式刊物上发表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
3、科研项目申报表承诺的结题成果。
三、结题材料申请受理时间:
1、纸质结题材料申请受理时间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集中受理2019年度立项项目,集中受理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8日,第二批:集中受理2018年度以前(包含2018年度)立项项目,集中受理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24日。第二批项目负责人也可选择第一批申请时间。
2、所有的2019年以前(含2019年)立项的院级科研项目都要参与本次结题验收。
四、结题材料要求:
1、纸质档结题材料要求:
请按照结题材料申请受理时间内交至科研处402室何姣老师。结题材料要求双面打印,装订成册(胶装),一式五份,结题材料装入档案袋中(一个项目一袋),档案袋封面贴上结题申请材料封面。纸质结题材料汇编内容和格式按照附件中“目录”顺序编排(胶装装订成册并标页码):
2、电子档结题材料要求:
请按照结题材料申请受理时间内发至科研处何姣老师AIC邮箱。电子档结题申请材料要求建立文件夹,文件夹以“某某年度院级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全称”命名。文件夹里的WORD档以“具体的材料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全称”命名。
3、学院科研系统上传结题材料要求:
请按照结题材料申请受理时间内上传至学院科研管理平台(进入路径:学院官网-科学研究-科研成果登记,平台账号为职工号,初始密码为888888),按照学院科研系统结题网上操作流程(见附件)填报。未按要求上传的不予受理结题申请。
五、注意事项:
1、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允许调整。
2、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要在显著位置标注如:“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院级项目”(项目立项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成果形式为论文的,要求第一作者以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为署名单位公开发表;成果形式为著作的,要求必须公开出版。其他项目结题中已使用的成果不能作为本项目结题依据。
3、各科研项目负责人必须对本人的结题申请材料进行细致地整理和检查,保证所有材料中没有文字和标点上的错误。
4、逾期未交及结题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的格式、形式不符合要求的,结题验收将不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