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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09-23

学院各部门:

现将 2021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范围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

1.重点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围绕国家、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把握科学前沿,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和湖湘文化传承创新,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研究;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着力解决行业、产业和社会发展难题。鼓励联合企业共同申报课题。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依托“双一流”建设学科和我厅科研创新平台申报的项目(平台名单见湘教通〔2021〕241号)。

2.优秀青年项目: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发展各高校的科研优势和特色,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1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

3.一般项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根据国家、地方的一般性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着力提高我省高校教师整体科研能力。

二、申报要求

1.各高校要认真贯彻《关于打造“三个高地”促进湖南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湘办发〔2021〕7号)和《高等教育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实施方案》(湘教发〔2021〕25号),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组织教师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

2.各高校要加强引导,注重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和前沿问题的研究,注重与科技创新团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基地的衔接;鼓励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参与团队。

3.项目申请人需认真填写《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应具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内容有较强的创新性,有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项目经费预算合理。

4.本批次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承担省教育厅项目尚未完成(结题)者,不得再申请新项目。每人同时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3项。内容大致相同的同一课题不得重复申报。申报时已在境外并将持续在境外达1年以上者不得申报。

5.我院青年项目申报限额2个,一般项目申报限额11个。

三、申报数量和经费保障

各高校当年的实际申报数量,将影响下一年度的申报限额;因各种原因导致的项目撤销,将影响学院当年申报限额。 各高校要严格按照项目要求,统筹高校“双一流”建设省级专项资金、自有资金及其他渠道资金,足额保障立项科研项目的经费。

对无法足额保证项目经费的高校,省教育厅将视情扣减申报限额或取消该校的项目立项资格。

四、申报程序

1.项目实行网络申报。请有意申报的老师2021101723:55前将申请书和活页上传至我院科研管理平台(进入路径:学院官网-科学研究-科研成果登记,平台账号为职工号,密码为888888),未上传我院科研管理平台的申报材料将不予推荐上报上传平台的申请书需命名为“项目名称+姓名+2021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活页需命名为“项目名称+姓名+2021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活页”,未按要求命名的不予推荐上报。

2.评审通过后,填报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 rms.xuefeng.space),2021年10月25日上午11点前将从省里系统导出的项目申请书(含附件材料)1式3份交至科研处403室黄达颖老师,逾期不予受理省里系统于2021年10月25日关闭。

3.由科研处归口管理的课题(项目)在2018—2020年期间存在逾期结题和逾期未结题的主持人限制申报本年度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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