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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高校科研领域咨询评审专家库入库人选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09-07

学院各部门

现将《关于推荐高校科研领域咨询评审专家库入库人选的通知》(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具体通知内容详细如下:

   各普通高校: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高校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咨询、科研项目评审、科研平台评估和人才团队建设等科研管理工作,不断促进提升高校科研创新能力,我厅决定完善更新科研领域咨询评审专家库,现将专家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条件

各高校可遴选推荐本单位或其他事业单位、企业、省外高校的专家,不得推荐其他省内高校专家。专家推荐面向全部学科门类,不限名额。遴选推荐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德才兼备,信誉良好,无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能客观、公平、公正完成相关评审工作。

2.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学术影响力,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在本学科专业有突出成就或较大贡献,代表学科专业发展方向并处于领先地位,或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重要学术、实践价值的科研项目。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现任正处长及以上职务的科技管理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不限年龄),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参与咨询、评审和评估等工作。

二、推荐流程

专家征集工作以学校为单位进行组织。各高校推荐前,须征得专家本人同意。

1.个人申请。申请人或被推荐人填写《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咨询评审专家申请表》(附件1),报所在学校科研主管部门。

2.学校审核。学校科研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填写《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咨询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报学校审核。

3.复核确认。省教育厅根据入库专家条件,对各高校推荐上来的专家进行复核,将符合条件的专家录入专家库。

三、有关要求

各高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遴选符合条件的专家,保证推荐专家质量,确保专家信息真实准确。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21年9月20日——9月23日将有关表格纸质交至科研处402室何姣老师,电子版(附件1和附件2)同步发至科研处何姣老师的AIC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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