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
2021年科研处统一受理结题申请的时间段为2021年5月31日—2021年6月7日和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2月6日,其他时间段不予受理。
请各负责人按照学院结题受理时间及早准备结题,上级立项单位结题时间早于2021年11月15日的需在2021年5月31日—2021年6月7日时间段向科研处提交结题材料,未按时间段提交的按逾期处理。需要准备的结题材料请先参照上级立项单位科研项目(课题)网站上的结题要求和结题细则、上级立项单位科研项目(课题)管理系统里的模板和填报要求、上级立项单位课题管理群、“学院官网—科学研究子网站—通知公告”里去年相关的结题通知、“学院官网—科学研究子网站—科研政策”里相关的科研项目(课题)管理办法和表格进行提前准备。